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应付款时间如何确定-王福云律师|法行宝
2025-12-16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应付款时间,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和原则来确定付款时间,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一、优先遵循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应优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条款为我们提供了处理此类问题的明确指导。

二、具体处理方式

  1. 协商补充:

    • 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付款时间。这种方式具有最大的灵活性,能够充分反映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2. 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 若协商未果,我们需要仔细审查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看是否隐含了付款时间的相关信息,如验收合格后支付等。
    • 同时,我们也可以参考建筑行业的交易习惯。例如,在许多地区,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时间内(如30日)进行结算和支付是常见的做法。
  3. 法律拟制规定: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情形下,我们可以视为付款时间已确定:
      • 工程交付之日: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给发包方,那么交付之日即视为应付款时间。这是因为发包方此时已经能够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工程。
      • 结算文件提交之日:如果建设工程尚未交付,但承包方已经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且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28天)未完成审核,那么提交结算文件之日即视为应付款时间。
      • 起诉之日:如果建设工程既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承包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此时,起诉之日即视为应付款时间。

三、利息计算与权利主张

  • 利息起算标准:一旦付款时间确定,如果发包方逾期支付,那么应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
  • 诉讼时效保护:承包方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四、实际操作建议

为了避免因付款时间约定不明而引发的纠纷,我建议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尽可能明确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及条件等关键条款。同时,也可以考虑在合同中设置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应付款时间时,我们应优先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补充、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以及法律拟制规定等方式来明确付款时间。同时,也要注意利息的计算和权利的主张,以及在实际操作中设置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