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上门女婿妻子二次起诉离婚,且上门女婿十几年挣钱都上交但无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关于离婚诉讼的判决
感情破裂原则:
-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首要考虑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妻子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分居满两年、存在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 若妻子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而上门女婿又不同意离婚,且法院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院可能会驳回妻子的离婚请求。
二次起诉的影响:
- 妻子二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仍然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独立判断。
-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未判决离婚,而双方在之后的期间内感情并未改善,且妻子在第二次起诉时提供了新的证据或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决离婚。
二、关于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 如果上门女婿能够证明其挣钱上交的行为,尽管无直接证据,但如果有其他间接证据(如家庭开支记录、妻子承认的陈述等)能够形成证据链,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在财产分割时的比例。然而,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这一主张可能难以得到完全支持。
财产分割的考虑因素:
- 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子女抚养需要等因素。
- 如果上门女婿在婚姻期间对家庭有较大贡献,但因缺乏证据而无法直接证明其挣钱上交的具体数额,法院可能会在分割财产时给予一定的倾斜,但这一倾斜的幅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关于建议
收集证据:
- 上门女婿应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其挣钱上交行为的间接证据,如家庭开支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如果有的话)、妻子承认的陈述(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等。
- 这些证据虽然可能不是直接证据,但能够形成证据链,有助于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其贡献。
积极应诉:
- 在离婚诉讼中,上门女婿应积极应诉,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考虑和解或调解:
- 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 和解或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最后,每个离婚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法院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因此,如果上门女婿面临这样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