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关于您写了辞职单但还有一个星期主任让提前走是否有补偿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您可能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但如果您的辞职单已经明确离职日期,且用人单位因合理原因(如工作安排、人员调整等)要求您提前离职,那么可能不涉及补偿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辞职单的法律效力
辞职单是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意愿的书面文件。一旦您提交了辞职单,并且用人单位接受了您的辞职申请,那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通常会在您提出的离职日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日期终止。在这个过程中,辞职单上的离职日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用人单位要求提前离职的情况
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关系:
因合理原因要求提前离职:
三、您的权益保护
查看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
与用人单位协商:
申请劳动仲裁:
四、特殊情况下的补偿计算(如适用)
如果您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通常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其中,工作年限是指您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我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