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更营业执照法人时,关于授权书上应填写的法人信息,这里需要明确一点:授权书上的法人应指的是原任法人。原因如下:
在变更法人的流程中,通常需要原任法人出具免职证明,并同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这一过程中,授权书往往作为原任法人授权相关人员(如新任法人或公司其他代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法律文件。因此,在授权书上签字的,应该是原任法人,以表明其知晓并同意此次变更,同时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进行后续操作。
具体来说,变更营业执照法人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其中就包括原任法人的免职证明(这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授权”或“确认”文件,表明原任法人同意卸任并授权新任法人接任):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这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基本表格,需要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和变更事项。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果变更法人涉及企业章程的修改,需要提交相关决定和修改后的章程或修正案。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还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还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综上所述,在变更营业执照法人时,授权书上的法人应填写原任法人,以表明其知晓并同意此次变更,并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进行后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