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驳回申请行政诉讼如何列被告-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行政纠纷

在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时,被告的确定需依据复议机关的具体决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

    • 被告确定:若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并决定维持,那么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应作为共同被告。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 实例说明:例如,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企业进行了罚款,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原决定。此时,若企业提起诉讼,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应为共同被告。
  2.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 被告确定:若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对原行政行为进行了修改或撤销,无论结果是否有利于申请人,复议机关都将成为被告。
    • 法律依据:依据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改变行政行为的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的规定。
    • 实例说明:如某生态环境局责令工厂停产停业,工厂申请复议后,上级生态环境局认为处罚过重并进行了修改。此时,若工厂提起诉讼,上级生态环境局应为被告。
  3. 复议机关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申请

    • 被告确定:若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如超期、主体资格不符等),并据此驳回申请,申请人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时,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不作为(包括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申请),申请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实例说明:如公民向某自然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未果,申请复议后,上级自然资源局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驳回。此时,若公民提起诉讼,上级自然资源局应为被告。
  4.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

    • 被告确定:若复议机关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选择起诉原行政行为或复议机关的不作为。选择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则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选择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则复议机关为被告。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同样可诉,且原告有权选择起诉对象。
    • 实例说明:如公民对某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此时,若公民选择起诉原行政行为,则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若选择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则复议机关为被告。

总结与建议: 在确定因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时,需仔细审查复议决定书的内容,明确复议机关的态度和决策。根据复议机关是维持、改变还是不作为(包括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申请和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两种情形),准确确定被告的身份。若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