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没有判离(即法院未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律师的起诉费能否退还”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诉讼费用的退还问题,而非特指律师费。一般来说,律师费是您与律师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其退还与否主要取决于您与律师之间的约定以及律师是否已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服务。而诉讼费用则是您向法院预交的,用于案件审理的费用。
针对诉讼费用的退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及相关法院出台的《诉讼费用退费规程》,以下是一些可以退还诉讼费用的情形,供您参考:
调解结案或申请撤诉:如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您申请撤诉,根据规定,可以减半退还您预交的诉讼费用。
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如果您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法院会按照减少后的数额计算并退还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如果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您的案件或者驳回您的起诉,您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全部退还。
其他依法应当退费的情形:这包括但不限于二审发回重审、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一、二审裁判并直接改判、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等情形。
关于您的情况:
如何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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