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调岗需要本人同意是哪条法律”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意味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其次,更为关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它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包括工作岗位的变更。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调整您的工作岗位,必须与您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未经您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您的工作岗位。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忽视劳动者的意愿,而是在这些特定情境下,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调整权。不过,即便如此,用人单位在调整工作岗位时,也应尽量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另外,如果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调岗需要本人同意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遇到用人单位未经您同意擅自调岗的情况,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