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期间上班算加班吗-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劳动纠纷

请假期间上班是否算加班,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请假申请已获批准,但因工作需要被召回上班: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原本已处于请假状态,即非工作时间,但因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被安排回到工作岗位,这符合加班的构成要件。加班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因此,这种情形下上班应被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 若请假申请未获批准,擅自离岗后又返回上班: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请假未获批准,劳动者擅自离岗可能构成旷工或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之后返回上班,这并不构成加班,因为加班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非劳动者自行决定的。这种情形下上班不应被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劳动者可能因旷工或违反规章制度而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若请假期间被安排参加与业务相关的培训或活动:

    • 根据加班的界定,如果培训或活动内容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且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进行,那么这种情形下的培训或活动也应被认定为加班。因此,若请假期间被安排参加此类培训或活动,且符合加班的构成要件,则应被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但如用人单位允许劳动者自由参加,或培训内容与其业务不直接相关,则可以不认定为加班。

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请假期间如被安排上班或参加培训、活动,应首先确认是否属于加班情形,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加班通知、工作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在劳动者请假期间安排其加班或参加与业务不直接相关的培训、活动。如确需安排加班,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并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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