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去厂里上班厂里收押金是否合理”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明确且详细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这自然也包括押金。同时,该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对于培训费用,情况稍微特殊一些。只有那些具有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在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并且所收取的费用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收取培训费。但即便如此,这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意收取培训费,更不意味着可以收取押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违法收取了押金或其他财物,劳动者是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厂里收取押金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如果您在入职时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您拒绝支付押金,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