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数罪中一罪已过追诉时效,另一罪存疑适用哪一种不起诉”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回答:
结论前置
在数罪中,若一罪已过追诉时效,另一罪存疑,通常适用的不起诉类型是存疑不起诉。
分析说明
已过追诉时效的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因此,对于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应当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不起诉的适用:
-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在您所述的情况中,另一罪存疑,即意味着检察机关对于该罪的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确信被告人有罪。
- 因此,对于存疑的犯罪,检察机关应当适用存疑不起诉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合考量:
- 在数罪并罚的案件中,若其中一罪已过追诉时效,另一罪存疑,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应当分别对待。
- 对于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存疑的犯罪,则应当适用存疑不起诉的规定。
- 最终,检察机关会综合考量全案情况,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数罪中一罪已过追诉时效,另一罪存疑时,通常适用的不起诉类型是存疑不起诉。若您对此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