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要求-荣文举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签订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既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直接签订,也可在满足法定条件时由劳动者强制要求签订,或因用人单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而视为已签订。以下是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的详细解释: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约定具体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持久的职业稳定感,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

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主动选择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意味着工作期间不能有中断,且劳动者需主动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特定历史阶段与企业改制背景: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已连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在特定历史阶段和企业改制过程中长期服务的劳动者的权益。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且提出或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连续签订短期合同来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三、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法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除上述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签订方式不受前述法定条件的限制,体现了双方的自由意志和契约精神。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明确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如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工作时长与休息休假、薪资待遇、社会保障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持续工作年限的认定:

    • 劳动者需确保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或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有资格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认定持续工作年限时,应注意排除中断工作的情况。
  2. 明确核心条款:

    • 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工作时长与休息休假、薪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核心条款的具体内容。这些条款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益保障。
  3. 理解解除与终止条件:

    • 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与终止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在必要时,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六、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损失等。因此,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综上所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