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并非必须在物业处购买,具体情况需结合以下角度分析:
供电方式决定权在供电部门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2条,商业用电的供电方式(如直供、转供)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若商户符合直供条件(如用电容量达标、产权清晰),可直接向供电公司申请开户,无需通过物业。
物业无权强制断电
即使合同约定物业代购,若商户拒绝且已自行向供电公司缴费,物业不得以“未通过其购电”为由切断电源,否则可能构成侵权(《民法典》第1165条)或违反《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40条。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合同具体条款、物业收费方式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