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约方能否同时要求违约金并返还定金,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可并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且定金不予退还”或类似条款,守约方有权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即没收定金或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中的一种)。但需注意,违约金与定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违约方可主张调整。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并用,则守约方只能择一主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能同时主张。例如:
特殊情形:定金性质影响结果
建议: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