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埋管进农村是否收费,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属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不向村民直接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国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明确要求“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若水电埋管工程属于政府主导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农村电网改造、饮水安全工程等),其建设成本通常由财政资金承担,村民无需直接支付管道铺设费用。但需注意:若工程涉及入户部分(如电表安装、水表安装),可能需村民承担终端设备费用,具体以地方政府政策为准。
若属于商业开发或村民自用项目,可能涉及合理收费
若水电埋管工程由企业或个人主导(如商业房地产开发、村民自建房供水供电接入),则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相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村民协商确定费用。例如:
建议:若您所在村庄面临水电埋管工程,可先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确认项目性质(公共项目/商业项目),并要求公示收费依据。如遇纠纷,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