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动物伤人属于哪种侵权行为-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4-27 侵权纠纷

宠物店动物伤人属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在我国法律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来说:

  1. 一般规定: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特殊规定(如违反管理规定或饲养禁养动物):

    •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3. 免责事由:

    • 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宠物店动物伤人的情况下,除非宠物店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宠物店作为动物的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不论宠物店是否有过错,只要其饲养或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或他人遭遇了宠物店动物伤人的情况,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