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停建通知书后,继续建设是不可以的。
首先,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来看,停建通知书是相关部门在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依法下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要求建设者立即停止建设活动,以避免进一步的违法和损害。如果无视停建通知书,继续建设,就构成了对法律和政策的公然违反,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拆除违法建筑、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从实际案例的角度来看,也有许多因无视停建通知书而继续建设,最终受到严厉处罚的例子。比如,在常山县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村委会主任违法建房的典型案例中,当事人在收到停建通知书后,仍然心存侥幸,继续建设,最终不仅被责令辞职,还受到了其他相关镇村干部的连带处理。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无视停建通知书的严重后果。
此外,继续建设还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违法建设往往伴随着超高、超占、侵占农田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破坏了城乡规划,还可能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从维护公共利益和城乡规划的角度出发,也不应该无视停建通知书,继续建设。
综上所述,发了停建通知书后,继续建设是不可以的。建设者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尊重停建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立即停止建设活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如果认为停建通知书存在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但绝不能无视法律和政策,继续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