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期间又发现漏罪的,司法机关将根据不同诉讼阶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且尚未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二审法院发现原审被告人存在漏罪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时一审法院需将漏罪与原判罪行合并审理,重新作出判决。例如,被告人因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期间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二审法院将撤销原判,由一审法院对盗窃与抢劫两罪并罚后重新量刑。
若案件已进入二审宣判阶段但判决未生效
若二审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但尚未交付执行,发现漏罪的,司法机关将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再审法院会撤销原判,将漏罪与原判罪行合并审理后重新判决。例如,被告人二审被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执行前发现其还涉嫌诈骗罪,法院将通过再审程序对两罪并罚。
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但发现漏罪
根据《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数罪并罚。此时需注意:
实务建议: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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