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工作期间发生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则可能构成工伤。
详细分析:
一般原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伤认定的一个关键条件:事故责任不能是“本人主要责任”。虽然这一条款直接提及的是“上下班途中”,但其背后的逻辑——即工伤认定需排除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同样适用于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此,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按照这一原则,通常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的综合考虑因素: 具体的工伤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例如,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职工的工作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工伤的认定结果。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进行具体的认定。
法律建议:
总之,工作期间发生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下的工伤认定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