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问询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要求律师陪同,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之一。具体分析如下:
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此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律师陪同接受讯问,但实践中需以侦查机关同意为前提。若侦查机关未同意,律师虽不能进入讯问场所,但可在讯问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义务,并在讯问结束后核实笔录内容。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及第一百九十条,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法院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均有权在场。此时,律师的陪同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明确要求律师全程参与讯问或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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