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选择性的处理可以吗-李娜律师|法行宝
2025-11-17 房产纠纷

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选择性处理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选择性执法的定义与不合法性

选择性执法,指的是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行政相对人,而是有选择地对部分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在违建拆除的语境下,这可能表现为同样是没有审批的建筑物,有的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并拆除,而有的却未被认定;或者违法行为长时间存在而未得到处理,但在特定时间节点(如创城、征收等)突然进行大规模拆除。这种行为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并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行政责任。

二、选择性执法的法律后果

  1. 违反宪法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选择性执法显然违背了这一宪法原则,因此是不合法的。

  2. 可能构成滥用职权:如果行政机关为不正当目的(如配合其他单位规避法定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或与被拆除建筑物的所有人进行利益交换)而选择性地执法,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滥用职权不仅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还破坏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面对选择性执法的应对策略

  1. 收集证据:当遭遇选择性执法时,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是维权的关键。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违建现状的详细记录(照片、录像等),特别是与其他未拆除违建的对比情况;执法过程的录音、录像,确保记录下执法人员、时间、地点及具体执法行为;以及相关文件、通知或决定书等书面材料。

  2. 向相关部门反映与申诉:

    • 本级政府投诉:以书面形式向违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诉,附上详细证据,要求调查核实并给出处理结果。
    • 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上级部门(如上级城管部门或住建部门)反映问题,请求监督和纠正不当执法。
    • 监察机关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向当地监察委员会举报执法人员的选择性执法行为,监察机关有权进行调查处理。
  3. 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若认为政府的拆违建执法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且存在明显的选择性执法情况,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执法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或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需充分展示证据,证明政府的选择性执法行为及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要求法院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判决。

四、建议

  • 对于怀疑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当事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 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法治秩序和公民权益。

综上所述,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选择性处理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反映与申诉、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房产领域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违章建筑的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等,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