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孩子不上学和父母一起卖货,父母一般不需要给孩子开工资,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 从法律层面关于雇佣关系的角度
-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而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缘和家庭关系,存在天然的抚养、教育和赡养等法定义务。孩子和父母一起卖货,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家庭共同生活的一部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基于亲情和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互助行为,一般不视为雇佣关系,不需要支付工资。例如,家庭中父母做饭、打扫卫生,子女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等,都不会涉及工资支付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需要给孩子开工资。
- 从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孩子不上学和父母一起卖货,如果孩子处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此时父母的首要责任是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而不是考虑是否给孩子开工资。父母应该让孩子回到学校接受教育,而不是让孩子过早地参与商业活动。如果父母坚持让孩子辍学卖货,可能会面临教育行政部门的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 特殊情况
- 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且以一种相对独立、平等的方式参与父母的卖货活动,双方有明确的约定类似于雇佣的条款,比如规定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等,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可以视为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父母可能需要按照约定给孩子支付相应的报酬。但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少见,而且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这样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