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统一工伤谁出”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责任通常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正常工作期间:职工在正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其工伤保险责任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借调期间:如果职工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工伤保险责任仍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以明确双方在工伤事故中的责任和义务。
派遣出境工作:对于被派遣出境工作的职工,如果依据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则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如果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仍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在这种情况下,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承包经营:对于实行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企业破产: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应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如果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全国统一工伤的支付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职工的工作情况、用人单位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