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证人催收会引起对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分析说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保证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债权人向保证人进行催收,可以视为向义务人(包括主债务人和保证人)提出履行请求。这一行为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因此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法律后果
当对保证人进行催收导致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债权人在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仍然有权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债权,并要求其履行债务。如果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权利,则可能面临诉讼时效届满的风险,即丧失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实际操作建议
综上所述,对保证人催收确实会引起对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债权人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及时催收、保留证据并关注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