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二轮土地上有儿子的名字,他是农转非户口,三轮土地承包还有他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承包权与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业)并非直接相关,而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连。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如果您的儿子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参与了土地承包,并且他的名字被记录在了承包合同上,那么他就拥有了该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接下来,关于您儿子农转非后的情况,我们需要参考相关的政策规定。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的知识问答专栏中的信息,即使子女户口迁出,但如果他们仍然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尽管这一点在农转非后可能有所变化,具体需看当地政策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他们仍然具备承包经营权资格,应保留其承包地。然而,如果户籍迁出并因婚姻、考取公务员等原因丧失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但关键在于,中央提倡的承包户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户内的某个成员(如您的儿子)因为各种原因(包括农转非)不再直接参与土地承包经营,但只要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且没有发生承包地被依法收回或调整的情况,那么承包户内的其他共有产权人(包括您和其他家庭成员)将继续享有该承包地的经营权。同时,如果当地政策或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未将农转非人员排除在承包经营权之外,且承包合同未做相应变更,那么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讲,您儿子在三轮土地承包中仍可能保留有其原有的承包地份额,但这具体还需依据当地的实际政策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三轮土地承包时您儿子是否还有承包地,取决于多个因素:一是他是否仍然被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二是承包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当地政策的规定;三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农转非人员承包地问题的处理方式。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以获取最准确和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