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信息应当填写实际收付款方的信息,具体分两种情况说明:
若您是代收代付方(即款项先打给您,再由您转付给第三方) 开票信息需填写实际提供服务/商品的一方(即收款方)的信息。例如:A委托您向B付款,B是实际提供服务方,则发票抬头应为B的名称、税号等信息。此时您需保留代付凭证(如委托付款协议、转账记录),避免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若您是中间服务方(即您收取服务费后分别支付款项) 需分情况处理:
风险提示:
若有具体交易场景,可进一步说明,我会帮您分析合规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