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职工因病提前退休以后如再工作那么需要不需要纳税”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即退休人员再任职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只有当退休人员再任职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其取得的收入才会被视为“工资、薪金所得”,并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
因此,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因病提前退休后再工作,且满足上述再任职的条件,那么取得的收入是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