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就一份 工伤 开庭 鉴定都要咋办-刘超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针对原件仅有一份,但在工伤案件开庭和鉴定时均需使用的情况,可通过申请法院调取、申请鉴定机构调取或复印、拍照留存并由相关部门确认等方式解决。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申请法院调取原件
    在工伤案件开庭时,若原件仅有一份且需同时用于鉴定,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在开庭前或开庭过程中调取该原件。法院有权根据案件需要,向保管原件的机构(如用人单位、社保部门等)调取,并在庭审中组织质证。鉴定环节亦可同步申请法院将原件移交鉴定机构,或由法院组织双方及鉴定机构共同对原件进行核查。

  2. 申请鉴定机构调取或协助留存
    若法院尚未介入或需优先满足鉴定需求,可向鉴定机构提交申请,说明原件的唯一性及使用必要性。部分鉴定机构(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依据职权调取原件,或允许当事人提供原件供其临时核查并留存复印件。若鉴定机构要求原件留存,可请求其出具《原件接收证明》,并在庭审中作为证据提交,证明原件已由权威机构确认。

  3. 复印、拍照留存并由相关部门确认
    若原件无法同时满足开庭和鉴定需求,可提前对原件进行高清复印或拍照,并请求保管原件的机构(如用人单位、医院等)在复印件或照片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此方式虽非直接使用原件,但经权威部门确认的复印件或照片在法律上具有较高证明力,可作为辅助证据使用。同时,需在庭审和鉴定中说明原件的唯一性及已采取的补救措施,以争取法院和鉴定机构的认可。

温馨提示:工伤案件中,原件的保管和使用需谨慎,避免因丢失或损坏影响案件进展。建议提前与法院、鉴定机构及原件保管方沟通,明确各环节对原件的需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合理的原件使用计划。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