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可以记者录像么-张万玺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行政纠纷

行政调解过程中,记者能否录像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法律未明确禁止,但需以不干扰调解为前提
    根据《行政调解工作规定》等现行法规,行政调解本身不禁止第三方(包括记者)在场或记录,但需满足两个条件:

    • 调解机构同意:部分行政机关可能因调解内容涉及隐私、商业秘密或可能引发舆论风险,明确禁止录像;
    • 不干扰调解秩序:若记者行为导致调解无法正常进行(如频繁提问、干扰当事人表达),调解人员有权要求停止录像或离场。
  2. 需区分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

    • 公开调解:若调解事项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如消费纠纷、邻里矛盾),且调解机构未明确禁止,记者通常可录像,但需提前征得同意;
    • 不公开调解:若调解事项涉及敏感信息(如家庭暴力、企业核心技术纠纷),或调解机构明确声明“不公开”,记者无权录像,否则可能侵犯当事人隐私权或违反调解程序规定。
  3. 实务建议:优先确认调解机构规则
    实际操作中,记者或公众若希望录像,应提前向调解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明确用途(如新闻报道、学术研究),并承诺遵守保密义务。若调解机构拒绝,需尊重其决定,避免强行录像引发法律风险(如被要求删除素材、承担侵权责任)。

总结:行政调解能否录像无统一答案,需结合调解性质、机构规则及现场情况综合判断。若有具体场景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