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老人被车撞且对方走保险的情况下,你们是可以主张营养费、误工费(若老人有实际误工损失)、护理费等费用的,但各项费用均需有合理依据并符合法律规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各项费用:
- 营养费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具体说明:如果老人在受伤后,医疗机构出具了需要加强营养的医嘱,比如建议补充蛋白质、维生素等特定营养,那么你们就可以根据这个医嘱向对方主张营养费。营养费的金额一般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老人的伤情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通常会有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但具体数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 误工费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具体说明:如果老人虽然年龄较大,但仍有工作并实际产生了误工损失,比如老人是返聘人员,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因为这次交通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就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主张误工费。但如果老人已经退休且没有其他工作收入,一般情况下就很难主张误工费了。不过,如果老人退休后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且有收入证明,也可以尝试主张。
- 护理费
- 法律依据: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具体说明:如果老人在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就可以主张护理费。如果是由家人护理,且家人有收入,就按照家人的误工费来计算;如果家人没有收入或者雇佣了护工,就参照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护理期限则要根据老人的实际恢复情况来确定,如果老人因伤致残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护理期限可能会比较长。
在主张这些费用时,你们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医疗机构的医嘱、老人的收入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等,以便在后续的协商或者诉讼中能够顺利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