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有哪十四种-杜小军律师|法行宝
2025-11-06 刑事辩护

贪污贿赂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十四种罪名:

一、贪污犯罪

  1.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上述行为,也以贪污论处。

  2.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无法说明来源的,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4. 隐瞒境外存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需依法申报,若数额较大却隐瞒不报的,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5.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或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集体私分给个人,且数额较大的,分别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贿赂犯罪

  1.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这包括主动索要财物和被动接受财物两种情况。

  2. 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受贿罪。

  3.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实施类似行为的,也构成此罪。

  4.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贿罪。同样,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或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贿论处。

  5.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6. 对单位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的,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其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7. 介绍贿赂罪
    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构成介绍贿赂罪,且需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8. 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

法律背景与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廉政建设制度,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此类犯罪,我国法律制定了严格的定罪量刑标准,并依法予以严惩。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的相关问题,如被指控贪污、受贿或行贿等,建议您及时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