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调岗通知书可以不签吗”这一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平衡。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这包括工作岗位的调整。而变更劳动合同,在常规情况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和保障。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并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变更也是被法律所认可的。
现在,针对您的问题,如果公司向您发出了调岗通知书,这实际上是公司提出的一个变更劳动合同的要约。您作为劳动者,有权对这个要约进行接受或者拒绝。但是,如果您选择不签调岗通知书,并且没有以任何形式(如口头、书面等)表达您对调岗的异议,同时也没有按照原岗位继续工作,而是直接不到新岗位报到,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您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纪律。
进一步来说,如果公司因为您未到新岗位报到而认为您旷工,并据此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那么在法律上,公司可能会得到一定的支持,尤其是当公司的调岗行为并未构成对您的重大不合理影响,且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的调岗行为违法或不合理时。
因此,我的建议是,如果您对调岗通知书有异议,最好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表达您的意见,并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确实不愿意接受调岗,那么您也需要做好可能面临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后果的心理准备,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调岗通知书是否可以签,取决于您对调岗的接受程度以及您与公司之间的协商沟通情况。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保持理性、积极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