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代基辉律师|法行宝
2025-04-19 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例如,如果一辆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且行人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行人有过错,比如闯红灯,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会根据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如果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比如正常行驶时行人突然冲出,那么机动车一方也只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我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然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交警的调查结果来确定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