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诉要回未休的带薪年假工资报酬。针对您工作十年只发了三年带薪年假,并且只按80元一天发放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带薪年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您工作十年,应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年假。
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除了您正常工作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应额外支付您200%的日工资作为未休年假的补偿。
二、针对您情况的分析
未休年假的补偿:您工作十年,但只享受了三年的带薪年假,那么对于未享受的七年年假,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日工资的计算:日工资应按照您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如果用人单位只按80元一天发放,这很可能低于您实际的日工资标准,因此您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日工资标准的300%(扣除已支付的100%部分,即追偿200%)来追偿。
三、追诉的途径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及可能的赔偿金。
四、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的七年带薪年假的工资报酬,并可以按照实际日工资标准的200%进行追偿。如果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咨询并寻求我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