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妨碍公务罪但法院未判,且已过20年,关于赔偿的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若当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未涉及民事赔偿: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时间已经过去20年,且当时并未涉及民事赔偿的判决或协议,从法律程序上讲,现在再主动提起民事赔偿请求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因为民事诉讼通常有时效限制,虽然某些情况下时效可能中断或延长,但20年的时间跨度通常会使时效问题变得复杂。
- 建议:您可以尝试与当时涉及的公务人员或相关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达成某种形式的补偿协议。但请注意,这种协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结果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谈判能力。
若当时虽未被判刑,但已涉及民事赔偿部分且未履行:
- 如果在妨碍公务的行为发生时,已经通过某种方式(如调解、和解等)确定了民事赔偿的金额和方式,但一直未履行,那么现在对方仍有权要求您履行赔偿义务。不过,同样会受到时效的限制,但具体是否受时效影响还需看当时的协议或调解书中的具体条款。
- 建议:您应首先审查当时的协议或调解书,了解其中的赔偿条款和时效规定。如果确实存在未履行的赔偿义务,且时效问题不影响执行,那么您应尽快与对方联系,履行赔偿义务,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关于时效的特别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妨碍公务罪的情境下,如果涉及的是对公务人员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赔偿,那么同样可能受到这一时效规定的限制。
- 但需注意:时效的计算和适用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若希望寻求法律救济:
- 鉴于时间已经过去20年,且情况复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且希望寻求法律救济,那么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不过在这里,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律师将能够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
总结来说,构成妨碍公务罪但法院未判,且已过20年的情况下,关于赔偿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如果当时未涉及民事赔偿或已涉及但未履行,现在再提起赔偿请求可能会面临时效等法律问题。因此,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