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终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适用法律明确,无需继续审理
在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案件事实已经非常清晰,证据确凿无误,且适用的法律法规明确无误,那么继续审理就没有必要了。此时,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从而终止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且税务机关同意
在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撤诉申请,并且税务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当事人撤诉的,那么案件就可以终止审理。
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被废止或修改,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
如果税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被废止或修改,且这种废止或修改导致案件无法按照原有的法律框架继续审理的,那么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终止案件的审理。
发现案件存在重大违法或犯罪嫌疑,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税务机关发现案件存在重大违法或犯罪嫌疑,如涉嫌偷税、逃税、抗税等严重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那么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时税务案件的审理就可以终止。
当事人死亡或终止,且无法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如果税务案件的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或终止(如企业注销等),且无法确定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的,那么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终止案件的审理。因为此时已经没有明确的主体来承担税务法律责任了。
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除了上述几种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等。这些情形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案件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