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市场监管人员调查询问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录像需分情况讨论。
法律未明确禁止,但需考虑执法规范与程序要求
现行法律未直接规定当事人能否在市场监管调查中录像,但需结合《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中关于“执法程序公开”“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原则分析。若执法人员未明确禁止且未干扰正常调查,录像行为本身不违法。但需注意:若录像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正常取证(如故意遮挡关键证据、干扰询问节奏),可能构成妨碍执法。
需以“不干扰执法”为前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类似场景的延伸适用原则,当事人录像时需确保:
建议优先通过书面方式固定证据
若当事人希望保留调查过程证据,更稳妥的方式是:
实务提醒:实践中,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可能通过内部规范对录像行为作出限制(如要求提前申请),但此类规范不得与上位法冲突。若遭遇执法人员无理阻止录像,可明确要求其出具书面禁止依据,并保留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地域执法特点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