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伤残等级是会存档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其中明确提到了要加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和业务一体化,确保全面、准确、规范。这一要求直接表明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的相关资料是需要进行存档管理的。
具体来说,存档的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过程中的相关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等。这些资料的存档不仅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此外,通知中还强调了要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的信息化建设,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的闭环管理,包括线上申请、结论查询等。这一举措也进一步体现了对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资料存档和管理的重视,因为电子化存档可以更加便捷、高效地实现资料的保存、查询和使用。
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的问题,可以放心地知道,相关的鉴定资料和结论都是会被妥善存档的,以便后续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