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监察漏罪怎么处理-孙衡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职务犯罪监察漏罪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在职务犯罪监察过程中,若发现被调查人存在漏罪,监察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来说,处理漏罪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形

  1. 移送审查起诉前发现漏罪:

    • 在纪委监委办案过程中,若发现被调查人存在漏罪,可以并案调查。待查清犯罪事实后,再移送审查起诉。
    • 若新的犯罪问题或线索难以在留置期限届满前查清,监察机关可以先将其他已经查清的涉嫌犯罪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对尚未取证到位的事实暂不移送,待查清后再补充移送。
  2. 移送审查起诉后发现漏罪:

    • 被审查调查人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可能因趋利避害心理未全部交代犯罪行为,导致客观上存在漏罪。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监察机关对新发现的被审查调查人的问题线索,经补充调查属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补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漏罪:

    •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遗漏罪行,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
    • 监察机关经调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二、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适用阶段

  1.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 监察机关在原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又查清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涉嫌职务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经审批后向检察机关出具《补充起诉意见书》,将新查证的事实移送检察机关补充审查起诉。
  2. 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阶段:

    • 监察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后,又查清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涉嫌职务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增加认定被审查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并出具《补充起诉意见书》,与原案一并重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前:

    • 若此时发现处分决定前的新的犯罪线索,可以补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商请检察机关补充起诉。
    • 需要注意的是,若原案已经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此时监察机关发现被告人有遗漏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再补充移送审查起诉,而是应当作为一个新的案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三、违纪违法事实材料是否需要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

  • 违纪违法事实见面是保障被审查调查人权利的重要程序,也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
  • 拟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是将来可能作为判处被审查调查人刑罚的依据,比给予被审查调查人党纪政务处分更为严重。因此,按照举轻以明重的原则,拟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更应该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

四、是否需要纪委常委会审议

  • 根据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需要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的,经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 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只需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即可,无需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审议。但监委主要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经过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

五、追加漏犯的处理

  • 监察机关对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追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对于指定管辖案件,应当再次商请检察机关办理指定管辖手续。
  • 追加漏犯需由监察机关对漏犯进行调查,程序上遵循立案、调查、违法事实见面、审理、常委会集体审议等环节。
  • 根据漏犯与原案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办案程序和时间上的允许情况,可以使用《补充起诉意见书》或《起诉意见书》将漏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监察漏罪的处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监察机关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