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提交申请是以那个日期为准吗-李曜宇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提交申请的日期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来提出申请。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并且已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那么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同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上述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说明:

  • 受伤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当天不计入申请期限,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 如果申请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那么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最后一天。
  • 如果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

申请材料: 无论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申请,都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后续流程: 社保部门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会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那么会在60日内作出认定或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