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企业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由谁来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给出的详细解答:
一、处罚主体
当企业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时,主要的处罚主体是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有权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二、处罚措施
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
超出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对现金结算给予优惠待遇:
其他违规行为:
三、处罚程序
开户银行作出处罚决定:
企业申请复议:
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具体案例
以您提供的信息为例,小胡所在的公司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并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更优惠的待遇。开户银行发现后,责令公司停止违法活动,并对超出规定使用现金的行为处以违法金额20%的罚款,对给予现金结算优惠待遇的行为处以违法金额8%的罚款。该公司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按照上述程序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企业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时,主要由开户银行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和警告等,具体罚款比例根据违规情节和当地实施细则确定。企业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