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案调解协议中的免责条款-赵小慧律师|法行宝
2025-10-16 侵权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人身伤害案调解协议中的免责条款”这一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进行详细且深入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人身伤害案件的调解协议中,免责条款的效力是受到严格法律限制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这意味着,无论调解协议中的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只要该条款涉及到免除或限制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免责条款,通常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然而,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进行了明确的限制。这是因为人身伤害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权,这是法律所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能通过简单的合同条款来免除或限制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人身权利的严格保护,确保了受害者在受到人身伤害时,能够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救济。

与此相对的是,对于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法律的规定则有所不同。只有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免责条款才会被认定为无效。这反映了法律在平衡合同自由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原则。

因此,在人身伤害案件的调解协议中,双方应当明确认识到,任何试图通过免责条款来免除或限制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人身伤害案调解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如果涉及到免除或限制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