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同意,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全部转让仍然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明确禁止全部转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该法条明确规定了禁止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全部转包,即使经过政府同意,这一行为仍然违反法律规定。
二、政府同意不能改变违法性质
政府同意供应商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该转让行为就合法了。法律的规定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政府作为采购人,其同意转让的行为并不能改变合同全部转包的违法性质。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将合同全部转包给其他供应商。
三、合法分包与违法转包的区别
虽然在实际合同履约过程中,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约,但这与全部转包有着本质的区别。合法分包是在保证合同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变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核心工作交由其他供应商完成。而全部转包则是将整个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都转让给其他供应商,这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四、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这些法律后果对于供应商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因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转包行为的发生。
建议:作为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将合同全部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如果确实需要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完成,应当确保分包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采购人的同意。同时,供应商也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避免因为违法转包行为而遭受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