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不能当项目经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 失信人资格限制
-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这一规定明确排除了失信人担任项目经理的可能性。
- 同时,招标文件还提到,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 号)要求,投标人及相关人员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这进一步强调了失信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受限地位。
二. 实际执行中的影响
- 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果项目经理被查实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不仅会影响其个人的职业声誉,还会导致所在公司无法中标,从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三. 法律层面的解读
- 虽然直接关于失信人能否担任项目经理的法律条文可能并不直接明确,但通过上述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转发,我们可以明确理解到,在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失信人是被明确排除在项目经理人选之外的。
我建议:对于有意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个人和公司,应提前查询自身及拟派项目经理的信用状况,确保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避免因失信问题而失去中标机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