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家公司发布退市风险 退市风险警示的执行程序是否合法-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10-14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

结合新闻背景,*ST元成、*ST沐邦两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执行程序是否合法需从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实施程序三个维度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若交易所依法依规启动程序、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触发情形、且履行了“董事会审议-交易所审核-公告披露”的法定流程,则程序合法;反之则可能存在瑕疵。以下从法律角度展开分析。

一、实施主体是否合法?——交易所的权限依据

  1.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第48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实施警示。具体到本案,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监管机构,其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 新闻背景关联
    本案中,*ST元成、*ST沐邦的退市风险警示均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实施主体合法。

二、实施条件是否合法?——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法定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包括:

  • 财务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规范类: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 重大违法类: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

新闻背景分析:

  • *ST元成公告中未明确具体触发情形,但根据“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表述,可能涉及财务类或规范类情形;
  • *ST沐邦的公告提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需结合其具体违规行为(如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等)判断是否符合重大违法类情形。

结论:若两家公司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则实施条件合法;若无法证明存在触发情形,则可能涉嫌滥用监管措施。

三、实施程序是否合法?——从启动到公告的法定流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9.3.5条,退市风险警示的实施程序包括:

  1. 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需对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意见;
  2. 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警示条件;
  3. 公告披露:公司需在收到交易所决定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明确警示类型及后续安排。

新闻背景分析:

  • *ST元成公告中提及“自2025年10月13日起实施”,但未披露董事会审议及交易所审核的具体时间节点,需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履行了完整程序;
  • *ST沐邦的公告中提及“进展公告”,可能处于程序中间阶段,需关注其后续是否完成全部流程。

结论:若两家公司完整履行了上述程序,则实施程序合法;若存在程序遗漏(如未召开董事会、未及时披露公告),则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四、热点事件延伸思考:退市风险警示的法律意义与行业警示

  1. 对上市公司的警示
    退市风险警示是交易所对违规公司的“黄牌警告”,旨在督促其整改。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消除风险,可能面临强制退市。例如,*ST元成若在2025年10月13日前未改善财务状况,可能被终止上市。

  2. 对投资者的提示
    根据《证券法》第84条,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投资者需谨慎决策。结合新闻背景中“大盘回调、多家公司减持”的市场环境,投资者应重点关注公司基本面,避免盲目跟风。

  3. 对监管机构的建议
    交易所应进一步细化退市风险警示的触发标准及程序,例如明确“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具体计算口径,减少自由裁量空间。

五、法律建议:若认为程序违法,如何维权?

若投资者或公司认为退市风险警示程序违法,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向交易所申请复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公司可在收到警示决定后5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
  2. 提起行政诉讼:若对复核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警示决定;
  3. 关注后续整改:即使程序合法,公司仍需在规定期限内消除风险,否则可能面临强制退市。

总结

退市风险警示的执行程序是否合法,需结合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实施程序三方面综合判断。从新闻背景看,两家公司的警示主体合法,但具体条件及程序需进一步核查。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公告,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