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施行 如何有效执行关于治理 内卷式 竞争的规定-张皓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公司事务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明确将“内卷式”竞争纳入调整范围,其有效执行需通过行政监管、平台治理、企业合规及司法救济形成全链条治理体系。结合新闻背景中“网络水军刷单案”“充电宝行业劣质竞争”“外卖平台强制低价”等典型案例,可从以下维度分析执行路径:

一、法律修订的核心突破:明确“内卷式”竞争的规制边界

新法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细化了三类典型情形:

  1. 虚假交易与评价:经营者不得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刷单、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行为(如浙江“网络水军”案中,犯罪团伙为5000余家电商提供虚假交易服务,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此类行为直接违反新法关于“不得滥用平台规则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2. 强制低价竞争: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如外卖平台通过补贴迫使商家参与低价竞争,损害商家利润空间)。新法明确此类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需承担法律责任。
  3. 数据与流量操纵: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行为被纳入规制范围(如充电宝行业部分厂商使用劣质电芯压缩成本,虽未直接涉及数据操纵,但反映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内卷逻辑)。

法律后果:违反上述规定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民事赔偿(其他经营者可主张损失)及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如非法经营罪)。

二、全链条治理体系:多方协同的执行路径

1. 行政机关:强化监管与公平竞争审查

  • 日常监督: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需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平台经营者需定期报告处置情况。
  • 公平竞争审查:国家建立健全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如充电宝行业需通过审查防止劣质产品挤占市场)。
  • 典型案例:浙江“网络水军”案中,警方破获犯罪团伙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新法对涉事电商进行处罚,形成“刑事打击+行政监管”的闭环。

2. 平台经营者:明确规则与处置义务

  • 规则明示:平台需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如禁止刷单、虚假评价),并建立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 及时处置: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需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如下架商品、限制账号),保存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 典型案例:若外卖平台未制止商家低价竞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平台责任”,面临行政处罚。

3. 企业合规:创新驱动与规则优化

  • 避免低价内卷:企业应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如充电宝厂商改进电芯技术),而非依赖压缩成本或强制低价。
  • 优化竞争规则:平台需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生态(如外卖平台可设计差异化定价机制,保障商家合理利润)。
  • 典型案例:新法施行后,商家可依据法律主张平台强制低价行为违法,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 司法救济:民事与刑事双重保障

  • 民事诉讼: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经营者或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损失(如商家因平台强制低价导致的利润损失)。
  • 刑事打击:对组织刷单、数据操纵等严重违法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如“网络水军”案中犯罪团伙被追究非法经营罪)。

三、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行业的警示与预防

  1. 行业警示:

    • 电商领域:刷单、虚假评价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企业需加强内部合规审查。
    • 共享经济:充电宝行业需通过技术升级和合规生产,避免劣质竞争。
    • 外卖平台:低价竞争模式需调整,平衡消费者、商家与平台的三方利益。
  2. 预防措施:

    • 企业:建立合规部门,定期审查竞争行为是否符合新法要求。
    • 平台:完善算法监测机制,自动识别异常交易或评价行为。
    •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四、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法律在现实中的应用

以“外卖平台强制低价”为例:

  • 法律定性:平台行为可能构成“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违反新法。
  • 法律后果:商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平台停止侵害;若造成损失,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 公众启示:消费者需理性看待低价促销,避免因短期利益损害市场长期健康;企业应通过创新提升竞争力,而非依赖不正当竞争手段。

如有具体案件或合规需求,可直接向我咨询。新法的施行将为市场公平竞争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企业需及时调整策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