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指向内卷式竞争 如何保障执行实效-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指向“内卷式”竞争,如何保障其执行实效,这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首先,及时细化相关条款的计算方法、认定标准和举证规则是至关重要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第三次修订)》第十四条为例,该条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然而,“低于成本”的认定在不同行业、不同商品、不同市场主体间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市监总局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明确“低于成本”的具体计算方法、认定标准和举证规则,以确保该条款能够有效落实。

其次,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也是保障执行实效的重要途径。在规则细化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可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向省级政府的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本行业的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在面临不正当竞争时的困境,也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提高执法透明度,借助社会监督来保障《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落实也是必不可少的。执法不透明容易导致选择性执法、执法烂尾、应作为不作为甚至趋利执法等行为。因此,应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通过公开执法案例、接受社会举报等方式,让社会各界参与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监督中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针对新法引入的“约谈制度”,也应确保其透明度和有效性。在约谈过程中,应要求被约谈的经营者说明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将约谈内容和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这样不仅可以防止选择性执法和地方保护,还可以更有效地监督被约谈的经营者及时整改落实。

最后,证监会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对自身竞争法合规情况进行披露。这一做法可以借鉴深圳交易所对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料药领域反垄断合规问题的问询经验。通过要求上市公司公开自身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情况,可以促进企业对于自身合规状况的重视,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保障《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执行实效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通过细化相关条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以及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合规情况等方式,我们可以共同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