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不允许对方卖房的申请怎么写-代雨庭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房产纠纷

申请执行时不允许对方卖房的申请,本质上是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或限制处分措施,需通过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如下:

一、申请书核心要素

  1. 标题:明确写明“执行异议申请书”或“财产保全申请书”(根据案件阶段选择)。
  2.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
  3. 被申请人信息: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
  4.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法院“限制被执行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的转让、抵押、租赁等处分行为”。
  5. 事实与理由:
    • 需说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法律关系(如判决/调解书已生效,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 房产信息(地址、产权证号、权属情况);
    • 限制处分的必要性(如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导致执行不能)。
  6. 证据清单: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房产信息证明(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7. 落款:申请人签名、日期,并提交至执行法院。

二、分情况处理建议

  1.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若法院已立案执行,可直接向执行法官提交《限制处分申请书》,重点说明:

    •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房产系被执行人主要财产,若允许处分将严重损害申请人权益;
    •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53条(原242条)关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的规定。
  2. 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但担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需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至审理法院,并附担保(如保险公司保函)。重点说明:

    • 存在“因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形;
    • 房产系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具有高变现风险;
    •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03条(原100条)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

三、申请书模板(执行阶段)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限制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的转让、抵押、租赁等处分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款项XX万元。该文书已于XXXX年XX月XX日生效,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经查询,被申请人名下仅有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XXX),若允许其处分该房产,将导致申请人债权无法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限制该房产处分,以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证据清单

  1. (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
  2. 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显示被申请人名下房产信息)。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四、注意事项

  1. 时效性:若担心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需尽快提交申请,避免房产被处分后无法追回。
  2. 证据充分性:必须提供房产权属证明,否则法院可能以“财产不明确”为由驳回申请。
  3. 程序合规性:若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需通过诉讼保全程序,而非直接向执行法院申请。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修改申请书,可直接向我提供信息,我会协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