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面试表填完不想干了,不属于试用期能拿走吗”,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明确和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面试表填写并提交后,通常意味着您已经表达了加入该公司的意愿,但这并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因此,从法律层面讲,您在未正式入职前(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前)是有权选择不加入该公司的。
接下来,关于“不属于试用期能拿走吗”的问题,这里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 在这种情况下,您尚未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因此不存在“试用期”或“非试用期”的概念。
- 您有权选择不继续该流程,即不加入该公司,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面试表作为您表达意愿的初步文件,并不构成法律上的约束,您可以随时选择撤回或不再继续。
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尚未入职:
- 这种情况下,虽然您还未正式开始工作,但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的关键是,您尚未入职,且可能并未实际开始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
- 理论上,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您的意愿,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您还未入职,用人单位可能会较为灵活地处理这种情况。
关于“拿走”面试表的问题:
- 面试表通常是用人单位用于记录应聘者信息的文件,一般由用人单位保管。
- 您无需“拿走”面试表,因为即使您不加入该公司,该表也不会对您的个人权益产生直接影响。
- 如果您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妥善保管或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综合建议:
- 如果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且确定不想加入该公司,可以无需过多顾虑,直接告知用人单位您的决定即可。
- 如果您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尚未入职,建议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您不加入的意愿,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 无需过分关注“拿走”面试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确保您的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提醒您在未来的求职过程中,要更加谨慎地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和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