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的犯罪特征-陈冠超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刑事辩护

串通投标罪的犯罪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主体特征:

    • 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主要包括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并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则是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可由自然人或单位构成。当单位犯此罪时,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共同实施串通投标行为,则构成共同犯罪。
  2. 主观特征:

    • 串通投标罪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串通投标行为会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行为人的动机可能多样,如为了中标获取非法利益、泄愤、报复或讨好他人等,但这些动机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3. 客体特征:

    • 串通投标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包括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串通投标行为破坏了这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多方利益。
  4. 客观特征:

    • 串通投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从而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 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提前开启投标文件并泄露信息、协助投标人撤换文件或更改报价、泄露标底或商定标价后给予额外补偿等。
    • 此外,串通投标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中标项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再犯等情形。

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串通投标罪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串通投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多方利益。因此,我建议所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行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