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当临时工参军入伍是否算工龄”的问题,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发布的《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参军复员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1982]32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期间应征入伍,复员后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其工龄计算方式是将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服兵役时的军龄,以及复员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此外,浙江省内务局也曾发布相关通知(浙内劳〔1970〕31号),其中也提到对于从临时工(合同工)工作岗位上参军的退伍军人,退伍后安排到全民企业作固定工的,可以把参军前最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参军前的工龄。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安排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当临时工的复员退伍军人。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期间参军入伍,其参军前的临时工工作时间是可以计算为工龄的,并且会与服兵役的军龄以及复员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让您满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